關于做好2019年中央企業(yè)職工家屬區(qū)“三供一業(yè)”分離移交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申報工作的通知
關于做好2019年中央企業(yè)職工家屬區(qū)“三供一業(yè)”分離移交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申報工作的通知
國務院國有資產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
國資廳資本〔2019〕11號
各中央企業(yè):
為支持中央企業(yè)做好職工家屬區(qū)“三供一業(yè)”分離移交工作,根據(jù)《國有企業(yè)職工家屬區(qū)“三供一業(yè)”分離移交工作指導意見》(國辦發(fā)〔2016〕45號)、《中央企業(yè)職工家屬區(qū)“三供一業(yè)”分離移交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》(財資〔2016〕38號)、《中央企業(yè)職工家屬區(qū)“三供一業(yè)”分離移交工作有關問題解答》(國資廳發(fā)改革〔2018〕7號)和《關于做好中央企業(yè)職工家屬區(qū)“三供一業(yè)”分離移交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(zhí)行工作的通知》(國資廳資本〔2018〕664號),現(xiàn)就做好2019年中央企業(yè)職工家屬區(qū)“三供一業(yè)”分離移交國有資本經營預算(以下簡稱資本預算)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范圍
中央企業(yè)及其所屬企業(yè)2018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簽訂正式分離移交(維修改造)協(xié)議,且需支付分離移交費用的職工家屬區(qū)“三供一業(yè)”分離移交項目,納入本次申報范圍。已獲得過資本預算補助和2018年已申報并審核通過的職工家屬區(qū)“三供一業(yè)”分離移交項目,不得重復申報。
原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破產企業(yè)職工家屬區(qū)“三供一業(yè)”分離移交,按照“三供一業(yè)”資產產權隸屬關系,本著“誰申請補助資金,誰承擔分離移交責任”和“不重復、不漏報”的原則進行申報。
二、申報內容
(一)報告內容。
報告名稱統(tǒng)一為《XXX企業(yè)關于2019年職工家屬區(qū)“三供一業(yè)”分離移交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申報報告》。主要內容包括:集團公司職工家屬區(qū)“三供一業(yè)”分離移交工作進展情況和資金需求情況、申請資本預算補助資金的職工家屬區(qū)“三供一業(yè)”分離移交項目情況,以及自2012年以來獲得過資本預算補助的項目進展和預算資金執(zhí)行等情況(報告提綱見附件1)。
(二)報表。
根據(jù)申報情況,填報《2019年中央企業(yè)職工家屬區(qū)“三供一業(yè)”分離移交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預撥申請表》(見附件2),表格電子版請到國資委網站資本運營與收益管理局子站下載。
(三)相關材料。
分離移交(維修改造)協(xié)議復印件;原政策性破產企業(yè)證明材料;所在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出臺的有關維修改造標準;其他相關材料等。
三、工作要求
請各中央企業(yè)嚴格審核把關,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,并以集團公司為單位,于2019年1月21日前將申報文件(一式三份及電子版)報送國資委(資本運營與收益管理局)。
附件:
2019年中央企業(yè)職工家屬區(qū)“三供一業(yè)”分離移交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預撥申請表.xls
國資委辦公廳
2019年1月7日